自一九八二年九月至一九八六年七月,该同志在福建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进行本科阶段的学习。毕业后,于一九八六年八月起,在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福州分校担任教师职务,直至一九九三年八月。随后,于一九九三年九月进入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文艺学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其间在一九九五年九月至一九九六年八月期间,曾担任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一九九六年八月硕士毕业后,留校工作,担任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办公室干部。自一九九七年九月起,任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并兼任党办部门工会主席。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其职务调整为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学生处处长以及本科生院副院长;自二零零零年一月起,还同时兼任北京师范大学人民武装部部长,直至二零零二年三月。二零零二年四月,该同志调任至北京市委宣传部,担任研究室调研员。同年十二月,转任北京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二零零三年八月起,担任北京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处长;在此期间,于二零零四年六月获得了北京师范大学文学博士学位,并且自二零零七年一月至二零零九年九月,还兼任了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常委及秘书长职务。 二零零七年五月,其职务变更为北京市委宣传部文化处处长。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被任命为北京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调至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担任副主任。二零一一年四月,该同志进入中国文联工作,担任理论研究室主任。二零一四年三月,转任中国文联办公厅(计划财务部)主任。二零一五年一月,被任命为中国文联党组成员、主席团委员、书记处书记,并继续兼任办公厅(计划财务部)主任。自二零一七年六月起,不再兼任办公厅主任,专任中国文联党组成员、主席团委员、书记处书记。 二零一九年一月,其职务晋升为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书记处书记。二零二零年六月,调任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同时继续担任中国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二零二一年三月,南下广东,出任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直至二零二四年十月,其工作再次发生变动,调任人民日报社,担任总编辑职务。
该同志现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并曾作为代表光荣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地方组织层面,其亦担任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职务。此外,在文化领域的社会职务方面,该同志还被选任为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参与国家文艺事业的规划与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