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铿于1928年出生在一个与电影艺术紧密相连的家庭环境中,自幼便深受电影文化的熏陶与浸润。由于家庭背景的影响,他从小就对影视创作耳濡目染,很早就展现出对表演的兴趣与天赋。在三岁半的幼年时期,黎铿便已开始参与“联华”公司的影视拍摄工作,由此正式踏入了电影行业,并为其日后在影坛的发展奠定了初步的基础。
一九三二年,年仅四岁的黎铿便已涉足影坛,在影片《人道》中饰演了若莲的儿子,由此开启了他的演艺生涯。次年,他参演的电影《城市之夜》正式公映,并在片中成功塑造了女工弟弟这一角色。进入一九三四年,黎铿的演艺活动更为活跃,先后参与了包括《归来》、《神女》在内的多部电影的拍摄工作。至一九三六年,他出演的电影《母爱》上映播出,在片中他饰演了童年时期的小芬。紧接着的次年,他又在电影《新人道》中出演了儿子一角。一九三八年十二月,由他主演的电影《胭脂泪》与观众见面。一九四零年八月,其主演的另一部电影《小英雄》在中国香港地区上映。一九四一年,他继续出演了电影《孤儿救祖记》。抗战胜利后,于一九四九年六月,他参演的电影《恋爱之道》上映,并在片中饰演了王友深这一人物。一九五零年,由他出演的剧情片《民主青年进行曲》在中国大陆地区上映播出。一九五二年,他在电影《一贯害人道》中饰演了张健华(后)这一角色。演艺事业不断发展的黎铿,于一九五八年底正式调入珠江电影制片厂,担任演员并兼任副导演职务。一九六二年,他参与拍摄的电影《齐王求将》上映。随后在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他参与执导的喜剧电影《七十二家房客》在中国香港上映,这标志着其职业生涯向导演领域的进一步拓展。
1965年,因病逝世,年仅37岁。
黎铿出生于一个与电影艺术渊源深厚的家庭,他的母亲林楚楚是中国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极具影响力的著名电影明星,以其精湛的演技和独特的银幕形象赢得了广大观众的喜爱。而他的父亲黎民伟则在中国电影史上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不仅是民新影片公司的创办人,积极推动早期中国电影的制作与发展,同时也是后来声名显赫的联华影业公司的核心创始人之一,为当时中国电影产业的整合与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这样的家庭氛围熏陶下,黎铿自幼便浸润在浓厚的电影文化之中。
一九五三年,黎铿于北京结识了X女士,两人随后步入婚姻。然而婚后不久,黎铿便察觉彼此性格存在严重不合,且妻子性情较为强势。她不仅干涉并阻止黎铿参与最为钟爱的朗诵活动,还在激烈争执时对他动手施以肢体冲突。更令黎铿痛苦的是,每当他因演出晚归,X女士时常将家门反锁,使他无法进入,这种冷漠对待进一步加剧了两人之间的隔阂。自一九五五年起,深感压抑的黎铿开始持续向母亲林楚楚写信倾诉内心的苦闷与无助,并在信中表露了结束婚姻的意愿,但提出离婚后却遭到X女士的坚决拒绝。 时间推移至一九六四年,当时社会正开展一场针对资产阶级思想的批判运动。X女士借此机会向所在组织反映黎铿存在男女关系方面的问题。事实上,因长年婚姻不幸、感情疏离,黎铿确实在那一年对一位C女士产生了情感上的依恋,然而两人始终保持着清白的关系,并未逾越社会道德所认可的界限。尽管如此,这段充满冲突与压抑的婚姻,长期累积的痛苦与无助,最终成为导致黎铿选择结束生命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