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旭凌是中国铁路文工团的资深演员。她自幼便展现出艺术天赋,年仅十一岁就考入铁路文工团舞蹈队,自此开启了她作为专业舞蹈演员的艺术生涯。在长期的舞台实践中,她积累了丰富的表演经验。1979年,刘旭凌首次涉足电影领域,在获奖影片《法庭内外》中亮相,凭借其自然的演绎,圆满完成了初次银幕表演,获得了业内的初步认可。1988年,她参与了电影《百变神偷》的拍摄工作。紧接着在1989年,她在影片《幸运之星》中一人分饰寅玛与索玛两个重要角色,以其细腻深入的刻画,成功塑造了两个性格迥异、形象鲜明的人物,充分展现了其作为演员的可塑性与扎实功底。除了影视作品之外,刘旭凌在话剧舞台上也颇为活跃,曾参演过多部不同风格的话剧作品,进一步拓宽了她的艺术道路,巩固了其在表演艺术领域的专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