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扬

人物履历

自一九七四年十二月至一九七八年三月期间,该同志在吉林石油管理局担任干部职务,开启了其职业生涯。随后,于一九七八年三月进入大庆石油学院,在机械专业进行本科阶段的学习,直至一九八二年三月完成学业。紧接着,自一九八二年三月至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他继续在该校攻读机械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并顺利获得硕士学位。从一九八四年十二月起,他留校任教,在大庆石油学院机械系担任教师职务,直至一九八八年九月。 一九八八年九月至一九九五年四月,他的工作地点转移至大庆石油学院秦皇岛基地,在此期间,他不仅承担教学任务,还兼任科技开发部主任,负责科研与开发管理工作。值得指出的是,在一九八五年九月至一九八八年九月期间,他同时在大连理工大学工程计算力学专业进行在职研究生学习,通过不懈努力,最终获得了工学博士学位。 一九九五年四月至同年九月,他回到大庆石油学院机械系,担任副主任职务。随后自一九九五年九月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他再次前往秦皇岛基地,担任该基地党总支书记兼主任,全面主持基地的党务与行政工作。一九九七年十二月至一九九八年三月,他被任命为大庆石油学院院长助理,协助院长处理校务。 一九九八年三月至一九九九年四月,他晋升为大庆石油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进入学校领导层。自一九九九年四月至二零零二年五月,他在继续担任党委委员、副院长的同时,还兼任大庆石油学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即秦皇岛基地)党总支书记及院长,肩负起两地办学的管理职责。二零零二年五月至同年六月,他的职务进一步调整为大庆石油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并同时继续兼任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秦皇岛基地)党总支书记及院长。 从二零零二年六月直至二零一零年五月,他专注于大庆石油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的领导工作,全面主持学校行政事务。二零一零年五月,学校更名为东北石油大学,他随之担任东北石油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职务,直至二零一七年二月。自二零一七年二月起,他不再担任行政领导职务,转为东北石油大学教授,继续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主要成就

油气田高效开发与智能化团队在刘扬教授的带领下,长期致力于油气资源开发领域的核心科学与工程难题攻关。该团队聚焦于地上地下智能一体化理论与技术体系的构建,以提升油气采收率为核心目标,开展了一系列深入的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探索。团队负责人刘扬教授作为黑龙江省“头雁”人才,不仅在学术方向上把握全局,还积极指导和培养青年导师队伍及研究生,为团队的长远发展与创新活力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

违纪被查

2022年6月6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正式对外发布消息,确认东北石油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刘扬因涉嫌存在严重的违纪与违法行为,目前正在接受组织的纪律审查以及监察机关的全面调查。随后,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至2023年4月6日,根据黑龙江省委的相关批准决定,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正式对刘扬作出严肃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的双重处分。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依法收缴了其在违纪违法过程中所获得的一切不正当经济利益。此外,针对其行为中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部分,已按规定程序移送至检察机关进行依法审查并提起公诉,在案件移送过程中,其所涉及的相关财物也已被一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依法双开

二零二三年四月六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外发布通报称:根据黑龙江省委的统一部署,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已对东北石油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刘扬存在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正式立案并展开审查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刘扬多项纪律底线失守:其行为违反政治纪律,在组织审查期间采取对抗态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所赠礼金;违反组织纪律,未依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在干部选拔任用等相关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钱款。此外,刘扬还凭借其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学生招录、专业调整、职工录用、设备推广等多个环节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受贿罪。 作为高等院校的党员领导干部,刘扬理想信念彻底丧失,背离初心使命,完全无视党的纪律与国家法律法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长期以权谋私,肆意滥用职权,甘愿被不法商人“围猎”,大肆聚敛钱财,进行权钱交易,其行为严重破坏了教育领域的公平公正,严重污染了所任职高校的政治生态,对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损害。刘扬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且涉嫌受贿犯罪,甚至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之后,仍然不知止、不收敛,持续从事违纪违法活动,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必须予以严肃惩处。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扬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对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全部收缴;同时,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进行审查起诉,所涉及的相关财物也随案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