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兰花同志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王兰花热心小组服务站党支部书记(现已退休),同时担任王兰花热心小组慈善协会会长。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她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服务社区、关爱群众。2025年9月3日,王兰花荣幸地以特邀代表的身份,出席了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的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阅兵仪式观礼活动。这一庄严隆重的国家盛典,不仅是对历史的深切缅怀,也是对和平与未来的坚定展望,王兰花同志在现场亲身感受了这场彰显国家实力与民族精神的宏伟仪式。
在群众心中,王兰花同志始终是一位无私奉献的“活雷锋”,她将解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中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视为自己毕生奋斗的事业,十几年如一日,始终坚守在志愿服务的第一线。在她的积极带领和感召下,“王兰花热心小组”持续开展帮扶工作,累计为社区居民解决了各类实际困难超过七千件,成功调解大小民事纠纷六百余起,并组织举办公益活动达七千多场次。她的不懈努力和模范带头作用,极大地激发了社会各界的志愿热情,成功推动利通区的志愿者队伍从最初的寥寥七人,不断壮大发展到如今超过六万五千人的庞大集体,形成了邻里互助、社区和谐的良好风尚。
王兰花女士因其卓越贡献曾多次获得国家级荣誉表彰,其中包括“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等崇高称号。在2020年11月6日,应急管理部授予其第五届全国119消防先进个人荣誉,以表彰她在相关领域的突出表现。随后于2021年2月26日,全国妇联授予王兰花2020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进一步肯定她在社会服务与妇女事业中的引领作用。同年3月,她又入选2020年度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被推选为“最美志愿者”,体现了其在志愿服务领域的广泛影响力。2021年5月11日,经宁夏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公示,王兰花被列为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助人为乐模范候选人。紧接着在2021年6月29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授予“七一勋章”的决定》的记载与决定,中共中央授予王兰花“七一勋章”,这是对她长期奉献的高度认可。2021年7月,她再次入选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候选人名单,并于同年11月5日正式当选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助人为乐模范),成为全国道德建设的杰出代表。至2022年8月5日,王兰花又荣获第三届“宁夏慈善奖”先进个人奖,进一步彰显了她在慈善公益领域的持续贡献与榜样力量。
二零二零年六月八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专程前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的金花园社区进行考察。在该社区,回族老党员王兰花同志退休后积极发挥余热,牵头组织创立了“兰花志愿者之家”,她向总书记详细汇报了这支社区志愿者队伍从无到有、由弱至强的发展过程。王兰花所居住的金花园社区,因其在促进民族团结方面的突出成效,于二零一九年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成为宁夏地区各民族和睦共处、共同发展的一个生动缩影。习近平总书记听后,亲切地对王兰花表示:“社会主义事业是靠脚踏实地奋斗出来的,需要各族群众团结一心、共同努力。志愿者队伍应当积极发挥作用,感谢你们付出的辛勤努力和作出的重要贡献。”王兰花带领的这支志愿者服务队,自二零零五年创立之初仅有七名成员,经过多年不懈发展,如今已壮大为拥有超过六万名志愿者的庞大队伍。他们长期活跃在社区基层,不仅协助居民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还悉心关照社区内的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以及生活困难的家庭,为营造互助友爱的社区环境作出了持续而宝贵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