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伟

人物履历

自一九七六年至一九七八年期间,该同志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王团乡担任干事一职,开启了其工作生涯。随后,于一九七八年进入宁夏大学中文系,主修中文专业,进行了为期四年的系统学习,直至一九八二年完成学业。毕业后,即于一九八二年至一九八三年间,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委宣传部的秘书工作。紧接着,从一九八三年到一九八六年,调任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继续从事秘书职务。 一九八六年至一九八九年,该同志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晋升为副处级秘书。此后,于一九八九年到一九九三年间,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办公室副主任,并明确为正处级。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七年,进一步升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在此期间,曾于一九九四年九月至一九九五年一月,前往中央党校进修部进行学习深造。 一九九七年至一九九八年,该同志转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随后在一九九八年,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自一九九八年至二零零一年,出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并同时兼任宣传部部长。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三年,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在此期间,于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三年,在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经济研究所民族经济学专业进行在职研究生学习,并最终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四年,继续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七年,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八年,晋升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代主席。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三年,正式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 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六年,该同志担任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并先后兼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自二零一五年四月起)、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以及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等重要职务。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一八年,继续担任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三年,转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持续参与国家政协相关工作。

担任职务

该同志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具有丰富的党内任职经历。他曾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并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递补为中央委员。此后,他连续当选为第十七届、第十八届、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在政府与政协层面,他还曾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为国家政治生活与统一战线事业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