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建新

人物经历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的教授与编审,同时担任中国历史专业的博士生导师,并在历史系承担中国古代史、历史文献学方向,以及在法律系承担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向、新闻系承担传播学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指导工作。自2017年起,当选为中国宋史研究会理事,此外还兼任安徽省法学会副总干事、安徽省历史学会常务理事等多个学术职务。其学术生涯始于1982年毕业于扬州大学,随后投身于中等教育领域;至1991年,获得安徽师范大学中国古代史专业硕士学位,并留校任职,长期从事学术期刊编辑、一线教学与专业研究工作。在1996年与2001年,先后晋升为副高级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于2007年取得河北大学中国古代史博士学位。在超过二十年的岁月中,持续负责安徽师范大学学报的编辑工作,为刊物的学术质量与规范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

工作经历

自一九八二年七月至一九八八年八月,该同志曾先后任教于江苏省南通县石港中学(即现今的南通市通州区石港中学)以及姜灶中学(后为通州市姜灶中学),在此期间主要从事一线教学工作。随后,自一九九一年七月起至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该同志任职于安徽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担任教授及博士研究生导师,长期致力于学术编辑与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自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起,其工作单位变更为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后随学校发展更名为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同时亦在南京审计大学博物馆担任教授职务,继续从事教学与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

学习经历

该学者的高等教育经历始于1980年9月,进入扬州大学历史系,主修历史教育专业,并于1982年6月完成此阶段学习。随后,其于1988年9月至1991年6月期间,在安徽师范大学历史系深造,专攻中国古代史方向,并成功获得历史学硕士学位。为进一步提升学术造诣,该学者于2004年9月进入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继续在中国古代史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历经系统性的博士阶段训练后,于2007年6月顺利毕业,并获得历史学博士学位。

教学内容

长期从事面向本科生与研究生的教学工作,主讲课程涵盖中国法制史、宋史研究以及传播史等多个领域。在本科阶段,具体承担了包括《中国法制史》与《中国法制思想史》在内的多门专业课程。同时,在研究生培养层面,负责为博士与硕士研究生开设《中国法制史研究专题》及《中国监察史》等深度专业课程,致力于在不同教学层次上提供系统而深入的知识传授与学术训练。

荣誉奖项

肖建新在科研与工作领域屡获殊荣,多次得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表彰与奖励。其著作《宋朝御史监察制度和实践的独立问题》曾于1996年荣获安徽省第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的四等奖。随后,《论宋朝审官院之演变》在2000年获得了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三等奖。此外,由他参与撰写的《安徽文化史》在2001年安徽省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中,荣获著作类一等奖。2003年,其成果《宋朝审计机构的演变》再次获得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一等奖。除了科研方面的成就,肖建新在编辑工作中也表现突出:2004年,他获得了安徽省教育厅与新闻出版局联合颁发的“优秀编辑”称号;2006年,又荣获由教育部社科司与全国学报研究会共同评定的“全国优秀编辑”称号,这些荣誉充分体现了他在学术研究和出版编辑领域的卓越贡献与专业能力。

社会活动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肖建新应邀出席江海廉政大讲坛,并在此平台上作了题为《包公断案与法治建设》的专题报告。随后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他又围绕“漫谈我国传统审计文化的要义”这一主题,主持了一场深入浅出的学术座谈。次年,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肖建新还专门举办了关于应用文写作与新闻实务的专题讲座,分享了其在相关领域的实践心得。进入二零二三年,肖建新的学术活动更为活跃:同年八月,他在江苏省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年会上发表了重要主题发言;九月九日,他做客敬敷人文讲坛,以“宋代审计法律发展”为题进行了一场内容详实的学术讲座;紧接着在十月二十一日,他又在中国法律史学会年会上作了题为“论我国古代早期的审监关系”的学术报告,系统阐述了自己的研究成果。这一系列学术活动,连贯地展现了肖建新在审计史与法律史交叉领域的持续探索与贡献。

论文论著

1.王立以合州城降西院众因考实,中国钓鱼城暨南宋后期历史国际学术讨论会文集,重庆出版社1991年9月。2.两川行院述论,四川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4期。3.论宋朝御史的素质,安徽师大学报,1992年第4期,人大:宋辽金元史1993年第2期(全文)。4.宋朝御史监察制度和实践的独立问题,安徽师大学报,1993年第4期;人大:中国古代史1994年第4期(全文);新华文摘1994年第2期(摘目);1996年获安徽省政府第3届社会科学成果4等奖。5.宋朝的垂帘听政,文史杂志,1993年第5期。6.宋朝御史监察制度的独立性,中国检察报1993年12月7日。7.包拯的监察理论和实践简论,安徽史学,1994年第3期。8.宋朝审官院之演变,安徽师大学报,1995年第4期;全国高校文科学报文摘1995年第2期。9.论包拯的民族观,安庆师院社会科学报,1996年第1期。10.论宋朝的弹劾制度,河北学刊,1996年第2期;历史研究新视野(1997年9月山东大学出版社)转摘。11.包拯审案断狱勾画与评说,文史知识,1996年第9期。12.论宋朝审官院之演变,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1期;人大:宋辽金元史1997年第2期转载(全文);2000年获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13.论文题目的编辑,安徽师大学报,1997年第3期;新华文摘1997年第9期转摘。14.一部难得的拓荒之作——《两宋御史中丞考》评介,中国史研究动态,1997年第6期;人大:宋辽金元史1997年第3期全文转载。15.“包相爷”正义,烟台师范学院学报,1998年第1期。16.宋朝风闻监察述论,西北师大学报,1998年第2期;《中国优秀成果通报》转摘。17.评《宋朝监察制度》,中国史研究,1999年第1期(总第81期)。18.《包拯校注》出版,中国史研究动态,1999年第12期。19.问渠那得清如许?——论包拯的清廉品性和修养,安徽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27卷第4期。20.编辑学者化的特质,编辑学报,2000年第12卷第1期;获安徽省期刊繁荣发展理论研讨会论文二等奖。21.宋朝审计机构的演变,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1期;2003年获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又收入中国宋史研究会主编的《宋史研究论文集》第十辑,兰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6月版。22.论南宋时期安徽地域方志,芜湖师专学报,2000年第1期。23.论“关系稿”,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4期 ;2001年获安徽省高校编辑学一等奖。24.宋朝审计三论,史学月刊,2002年第1期。25.论文献史料的特质,史学集刊,2002年第1期;《新华文摘》2002年第六期转摘。人大复印资料《历史学》2002年第4期。26.南宋绍熙内禅钩沉,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27.宋代临朝听政新论,社会科学战线,2003年第4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3年第5期。28.编辑与学术的对话,学术界,2004年第5期;《新华文摘》2005年第二期转摘;2006获安徽省优秀编辑学论文。29.陈亮法制思想的特色,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6期;收入陈亮研究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陈亮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12月版。30.朱熹守法权变的思想,朱子学说与和谐社会,黄山书社,2005年12月第1版。31.论宋代的监察机制,安徽史学,2006年第2期。32.论断代宋史的著述,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高等学术文科学术文摘》2006年第2期转载;人大复印资料《宋辽金元史》2006年第2期全文转载。33.21世纪宋史研究的开篇,学术研究,2006年第3期。34.朱熹法制思想研究,北大史学,第12期(2006);入选全国学位办、教育部、财政部主办的2005年全国博士生论坛。35.朱熹的德刑观新论,孔子研究,2006年第4期。36.《新安志》续修钩沉,史学史研究,2006第3期。37.论《新安志》刻本的系统和价值,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6年第3期。38.论《道德经原旨》的帝德论,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39.《新安志》志源考述,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40.梁启超与钱穆的专门史观初探,徐州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历史学》2007年第6期全文转载。41.《新安志》编纂年代考,安徽史学,2007年3期。42.《新安志》的编纂历程,江西社会科学,2007年第6期。43.论刘基的法制思想,《江海学刊》,2007年第6期。44.公正 求实——宋代陈傅良的法制理念,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45.《新安志》的区域历史文化研究价值,史学史研究,2008年第3期。46.宋代科举责任追究,文史哲,2009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宋辽金元史》2010年第1期,全文载。47.宋代科举担保与责任追究,法学杂志,2009年第5期。48.崔与之经略边防的智慧,青海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49.宋代太学教育管理的责任追究,安徽师范大学报,2009年第5期。50.论学术编辑的学术传播能力,中国出版,2009第12期。51.新安外来物种考述,中国典籍与文化,2010年第1期。52.明初法律的二重建构,法学杂志,2010年第5期。53.论朱熹的民生思想,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54.编辑贵在“守望”学术,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2月22日16版。55.立法 变法——南宋陈傅良的法制理念,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56.方信及其编修《新安志补》考,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3期。57.论宋代举官责任追究制度,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12年第2期。58. 肖建新,论宋代举官责任追究制,宋辽金元史·人大复印,2012年第5期59. 肖建新,论许月卿的为学,宋史研究论丛,2014年第15辑60. 肖建新,诸葛笔考,文化遗产,2015第4期61.肖建新,许月卿字号、贯里、生卒年三考,中国史研究,2017年第2期62.肖建新,朱熹审计监察的思想和实践,中国经济史研究,2019年第5期63.肖建新,宋代赋税审计的基本法制规制,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宋辽金元》,2019年第5期64.肖建新,中国古代审计的法律论纲,人大报刊复印资《法理学·法史学》,2020年第4期65.肖建新,论宋代军队的审计法律,中州学刊,2020年第9期66.肖建新,论宋代库藏审计的法规律,宋史研究论文集(2022),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3年67.肖建新,宋代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年1.皇子传,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5月第1版。2.贪官传,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2年4月第1版。3.中国饮食文化辞典,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 1994年3月第1版。4.冤臣传,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1版。5.权臣奸谋,合肥:黄山书社,1996年12月第1版。6.《纲鉴易知录》今译,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8年4月第1版。7.学术百家,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99年8月第1版。8.安徽文化史,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参撰。9.典故故事?交往篇,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6月第1版。10.《新安志》整理与研究,合肥:黄山书社,2007年11月第1版 2011年获2007-2008年安徽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出版奖(社科类)著作三等奖,第一作者。11.宋代法制文明研究,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8年10月第1版 独著。12.芜湖商业史话,合肥:黄山书社,2011年第1版 主编。13.《新安志补》点校,芜湖: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