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磊于1981年出生于湖南省益阳市,其求学阶段在湖南科技大学中文系完成学业。自2003年起,他进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的北滘中学,开始担任语文教师一职,长期致力于一线语文教学工作。2022年,袁磊积极响应教育支援的号召,前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雷山民族中学,开展了为期整整一年的支教活动,为当地的教育事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素养和突出的教学表现,他在2024年荣获了顺德区学科优秀教师的荣誉称号。此外,袁磊还多次被遴选为广东省高考语文科目的优秀评卷员,积累了丰富的阅卷经验,并曾受邀主讲《考场体作文对策与思考》等一系列具有影响力的专题讲座。在文学创作领域,袁磊以“天涯蓝药师”作为笔名,自2009年起开始创作网络小说《在东莞》(该作品曾一度使用《80后——睡在东莞》作为书名),这部小说在网络上连载后获得了大量读者的关注与讨论。然而在2010年,这部作品因内容问题引发争议,袁磊本人曾被警方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法拘留,事后经过调查处理得以获释。目前,袁磊的身份依然是顺德北滘中学的一名语文教师,持续在教育岗位上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网络小说《在东莞》的创作始于2009年6月,作者历时五个多月完成了这部作品。该小说最初以《80后——睡在东莞》为名发布,全书共包含84章,总计约39万字。作品以80后的情感经历、东莞酒店生态及现实社会风貌为背景,笔触既幽默又青春,同时不失真实感,向读者揭示了一个鲜为人知的隐秘世界。小说在天涯论坛进行连载后,迅速获得了广泛关注与热烈追捧,点击量持续攀升。仅在天涯“舞文弄墨”版块,其点击量就接近600万次,而全网总点击量更是突破了3000万次。由于人气高涨,先后有十余家出版社主动联系作者,表达了出版意向。书稿在出版审查过程中,一审与二审均顺利通过,但三审环节却屡遇阻碍,始终未能获得通过。后来,在论坛版主的建议下,作者对文中部分敏感字眼进行了修改,并将书名更改为《在东莞》。到了2010年,这部小说被评选为年度网络十大作品之一,作者袁磊(笔名天涯蓝药师)也凭借此作荣获年度十大写手的称号。
袁磊自2003年起便受聘于顺德北滘中学,长期担任语文教师一职。在其教学生涯中,他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多次获评“广东省高考语文优秀评卷员”,并于2024年荣获顺德区学科优秀教师的称号。2022年8月底,袁磊积极响应教育支援的号召,远赴贵州省黔东南州雷山民族中学,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为当地的教育事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2024年8月,他在校内主讲了一场以《考场体作文对策与思考》为主题的专题讲座,深入分享了相关的研究心得与实践经验。袁磊的教学风格生动活泼、深入浅出,深受广大学生的喜爱与欢迎,其课堂教学曾获得学生评分全校最高分99.7分的优异成绩,充分体现了其卓越的教学成效与高度的学生认可。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中学的语文教师袁磊,因创作了一部名为《在东莞》的网络小说而卷入法律风波。他在作品介绍中自称,该小说“以80后爱情、东莞桑拿、黄道生活为背景,旨在描绘一个不为人知的隐秘世界”。然而,这部小说随后引起了东莞警方的密切关注,并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对袁磊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警方在回应中指出,该小说在网络上的传播范围较广,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其内容被认为有损东莞的城市形象,且情节严重已达到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 据袁磊的妻子阮海梅回忆,2010年9月26日下午,几名身着便衣的人员来到顺德北滘中学袁磊的办公室,要求他配合交代一些情况,随后便将他带走。阮海梅事后得知,这些人员是来自东莞市厚街公安分局三屯派出所的便衣警察。她手中持有的一份由东莞市公安局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回执显示,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对袁磊执行了刑事拘留。 这部名为《在东莞》的网络小说,曾在新浪读书、天涯社区等多个知名网站进行转载,吸引了相当数量的读者,点击率也处于较高水平。袁磊本人在天涯社区发布的相关帖子中曾这样描述自己的作品:“《在东莞》以80后爱情、东莞桑拿、黄道生活为背景,风格幽默青春且贴近现实,力图展现一个不为人知的隐秘世界。”近日,本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东莞市厚街公安分局进行核实。该分局相关负责人确认,警方确实于26日依法拘留了袁磊,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审理过程中。 警方进一步透露,袁磊所创作的这部网络小说因其内容与传播情况,较早便引起了东莞警方的注意。经评估,警方认为该作品的传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其中涉及的内容对东莞的形象造成了损害,且其性质已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公安部门同时表示,关于此案的最终处理方式,仍需等待并参考上级单位即省公安厅的相关意见与指示。
东莞市公安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在介绍情况时指出,市公安局的网络监察部门此前已经注意到网络上流传的小说《在东莞》。针对厚街警方前往顺德带走该书作者一事,市公安局宣传科在昨晚作出回应,表示目前对此事的具体情况尚不完全掌握。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称,东莞各镇街公安分局的部分执法行动,市局层面并不一定能够实时、全面地知悉。在实际操作中,东莞所有镇街分局乃至基层派出所外出执行抓捕任务后,相关的回执文书上均统一以“东莞市公安局”的名义落款。2010年9月27日晚间,东莞厚街警方确认,他们于9月26日下午确实前往顺德北滘中学,将《在东莞》的作者元平带回东莞。目前,元平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已被东莞警方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在此次被称为“东莞书案”的事件中,天涯论坛的相关版主表示,如果该小说被认定为黄色作品,他们早已会删除相关内容。作者在天涯论坛的ID为“天涯蓝药师”,该账号注册于2005年10月3日。他的小说《80后———睡在东莞》最初于2009年6月17日发表在天涯社区的“杂谈”板块,后来由于作者认为“杂谈板块敏感词过多,影响创作”,遂于2009年8月9日将小说更名为《在东莞》,并转至天涯的文学板块“舞文弄墨”进行连载。截至目前,这部小说的累计点击量已经突破两百万次。在“舞文弄墨”板块担任首席版主的“蜘蛛1”向南方都市报记者介绍,这部小说主要描写了东莞的城市生活,其中包含对桑拿行业及夜生活内幕的揭示性质。他认为这部小说“在文学性上可能只能归为三流作品,或许尚未达到传统出版的要求,但其内容写得颇为真实”。从有关部门通常采用的判断标准来看,这位版主认为该小说更应被界定为文学作品,而非纯粹的色情出版物。“在东莞的语境下,这是一部文学作品,不是黄色小说。小说中确实存在一些情色描写,但手法都比较文学化。如果用电影来类比,它不属于A片,而更接近三级片的范畴。如果它真是黄色小说,我们作为版主早就将其删除了。”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周泽于2010年9月27日就此事接受了南方都市报的采访。他指出,对于东莞警方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拘网络小说《在东莞》作者元平一事,必须格外慎重,因为这关系到创作自由的根本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在之前的“渭南书案”中,周泽律师也曾担任纪实文学《大迁徙》作者谢朝平的代理律师。那么,这部一直以网络小说形式在天涯等网站连载的《在东莞》,是否应当被认定为淫秽物品呢?周泽律师援引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的规定指出,该条款明确写明,“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因此,作为一部网络小说,《在东莞》应当被视为具有艺术价值的文学作品,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淫秽物品。他特别强调,对于一部作品是否具有艺术价值,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见解,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正因如此,在判断一部含有情色内容的作品是否构成淫秽物品时,必须采取极为审慎的态度,毕竟这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创作自由和言论出版自由。周泽律师进一步提出,“一部作品是否属于淫秽物品,应当交由文学艺术领域的专家进行专业判断,而不应由警方直接作出认定。警方若简单地将其定性为淫秽物品,可能会对创作自由造成不当的损害。”他认为,如果该作品属于小说,是具有艺术价值的文学作品,那么它就不应被归为淫秽物品;即使小说中包含了一定的写实成分,但作为小说或纪实文学作品,它依然属于文学作品的范畴。同时,周泽律师还从刑法犯罪构成的角度进行了分析。传播淫秽物品罪在主观上要求必须是故意犯罪,这取决于传播者本人对作品性质的认知。如果传播者并不认为自己传播的是淫秽物品,那么就很难认定其存在犯罪故意,从而缺乏构成该罪的主观要件。此外,他还指出,小说创作允许虚构情节,这是文学创作的基本特点。如果作品中涉及具体的地名和场所,且描述与事实不符,最多可能构成侵害名誉权的民事纠纷,而不应轻易上升到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进行刑事追责的层面。
出生于湖南益阳的袁磊,因其创作的一部网络小说《在东莞》而被广东东莞警方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警方所依据的罪名是“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然而,根据广东省公安厅通过其官方网络平台所发布的相关信息显示,东莞警方从对此案立案侦查直至对犯罪嫌疑人袁磊执行刑拘的整个过程中,实际上并未完成对该小说是否构成“淫秽物品”的正式审查与认定。曾参与“渭南书案”辩护的知名律师周泽对此提出严厉批评,直指东莞警方的做法“严重违反了法定的办案程序”。在29日上午10点左右,袁磊的妻子阮海梅前往东莞厚街公安分局了解情况,由几名值班警察负责接待。在沟通中,警方仅含糊地提及了涉案小说中的若干片段内容作为参考,例如小说中引用了网络上流传的一首根据《北京欢迎你》改编的、带有桑拿场所特色的《东莞欢迎你》歌词。然而,究竟是小说中的哪些具体内容促使警方将其初步认定为淫秽物品,阮海梅并未从警方那里获得清晰明确的解释。她在分局等待多时,直到下午1点才得以离开,事后她对媒体表示:“我感觉警察也只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 同日上午,在名为“平安南粤”的微博平台上——该平台是广东省公安厅设立的官方网络问政与发言人互动渠道——发布了一条关于袁磊案件的说明微博,其中提到“若涉案小说经法定程序审查后不能认定为淫秽物品,原立案单位将依法撤销案件,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此消息一经发布,立即在网络上引发强烈反响,众多网民据此认为东莞警方此次行动属于“抓错了人”。然而到了中午时分,“平安南粤”悄然删除了这条微博。直至当日17点46分,该账号重新发布了一条更新消息,内容变为:“警方正对袁磊涉嫌传播淫秽物品一案进行深入调查,请各位关注此案的网友耐心等待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发布的权威信息。”这条新微博已不再包含任何实质性说明。 律师周泽进一步指出,广东省公安厅此前发布的信息恰恰证明,东莞警方是在尚未确认涉案小说为“淫秽物品”的情况下,便先行立案并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这一流程明显违背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要求。周泽强调,警方立案必须以存在初步证据证明涉嫌犯罪事实为前提,而东莞警方的操作模式无异于“先假定公民有罪,在实施刑拘之后才去搜寻和确定证据”。 根据本报在29日夜间接近12点时获得的最新消息,本报记者已从袁磊妻子阮海梅处证实,袁磊目前已被释放,昨夜正在返家途中,这一进展标志着此事暂告一段落。
二零零三年,袁磊来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的北滘中学,开始担任语文教师的工作。仅仅一年之后,阮芳也进入了同一所学校,担任美术老师。两人由此相识,逐渐相知相恋,并于二零零四年正式确立恋爱关系,步入婚姻殿堂,婚后共同养育了一个女儿。袁磊性格较为内敛,平日言语不多,夫妻二人的生活轨迹简单而规律,常常是家庭、学校两点一线,但他自己并不认同“宅男”或“内向”这类标签。他曾这样描述自己:“我不太喜欢与不解风情的人相处……在一些社交场合,比如应酬喝酒时,通常要先敬领导,但这些规矩我往往并不遵循……我大概就是这样的人。”在北滘中学任教期间,袁磊仿佛过着一种半隐居的生活,刻意将教学工作和个人写作区分开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的学生和同事都不知晓他在文学创作方面的活动,他也尽量避免拍照和接触媒体,保持低调。 二零一零年,“东莞书案”发生之后,袁磊身边只有妻子是他读者的平静状态被打破了。许多原本不知情的同事和朋友,纷纷开始阅读他的作品,成为了他的读者。与网络上几乎一面倒的质疑声音不同,对于警方在此事件中的行为,袁磊却看到了其中“进步”的一面。他认为,网络上大量针对警察的指责,实际上加剧了不同话语体系之间的对立与冲突。他更支持以人性的、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那些在网上被热烈讨论的负面新闻,并明确表示:“我绝对反对辱骂警察。我为什么要为警察说话?因为他们同样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个体。”袁磊并不希望别人在提及他时,总是仅仅与“东莞书案”联系在一起,他对此感慨道:“也许关于这本书,要等到五十年之后,才能得到一个公正的评价。” 在日常教学中,袁磊深受学生们的爱戴,学生们私下里亲切地称他为“磊哥”。在二零一零年学期末的学生评教打分中,袁磊获得了全校最高的九十九点七分。当他事后返回学校时,班上的学生们集体欢呼迎接。走进教室的那一刻,他看到学生们整整齐齐地坐在座位上,并且为他准备了一份特别的小报,上面写满了支持的话语,并附有每个学生的亲笔签名。这份深情厚谊让袁磊十分感动,他郑重地表示:“这份心意,我一定会永远珍藏。”
袁磊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曾多次受邀参与广东省高考语文科目的阅卷工作,因其严谨细致的评阅态度与专业准确的评判能力,屡次被授予“广东省高考语文优秀评卷员”荣誉称号;至2024年,在全区教师节表彰大会上,他凭借出色的学科教学成果与突出的专业贡献,再次荣获“顺德区学科优秀教师”称号。与此同时,在文学创作领域,袁磊也展现出深厚的才华与活跃的创作力,早在2010年便以其独具风格的文字与广泛的影响力,荣获“年度天涯网络十大写手”称号,体现了其在教学与文学两个领域的卓越建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