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平

人物履历

自一九六三年至一九六六年期间,该同志进入安徽银行学校信贷专业进行系统学习。随后在一九六六年至一九六七年之间,暂时留校等待工作分配。一九六七年至一九七八年,该同志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巢县支行夏阁营业所担任会计职务,其后在县支行内历任信贷员、副股长及股长等职。一九七八年至一九八一年,调任至安徽省巢县财贸办公室担任干事;在此期间,曾于一九八零年九月至一九八一年七月进入安徽省委党校理论进修班参与学习。一九八一年内,曾短暂担任安徽省巢县工商局副局长一职。一九八一年至一九八五年,该同志进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工作,先后担任调研处秘书、第二办公室副主任及主任等职务,并获明确为副厅级干部。一九八五年至一九九一年,出任安徽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并担任党组副书记。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二年,升任安徽省计划委员会主任,同时担任党组书记。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五年,调赴芜湖市工作,先后担任中共芜湖市委书记、芜湖市代市长及市长等职务。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六年,担任安徽省省长助理,并兼任省政府秘书长。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九年,晋升为安徽省副省长。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三年,进入安徽省委常委会,担任省委常委、副省长及省政府党组副书记。二零零三年内,进一步担任安徽省委副书记,同时继续兼任副省长及省政府党组副书记。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五年,专任安徽省委副书记。二零零五年内,调任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担任副主任及党组成员。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八年,担任国务院副秘书长,负责国务院办公厅常务工作,级别为正部长级,并兼任机关党组副书记。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三年,出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并担任党组书记。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五年,担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八年,继续担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并于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当选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会长。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三年期间,专任中国消费者协会会长职务。

担任职务

曾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并在随后一届即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中当选为正式委员。此外,他还担任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在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方面,他出任了两岸企业家峰会大陆方面的副理事长一职,为促进两岸经贸关系的良性发展与民间对话贡献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