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杰

人物履历

自一九九三年八月至一九九七年九月,该同志于镇海热电厂参加工作,在此期间先后担任汽轮机分场主任、总经理助理兼扩建办公室主任等重要职务。随后,从一九九七年九月至二零零二年九月,调任共青团宁波市委,担任副书记并兼任党组成员。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零六年五月,进一步晋升为共青团宁波市委书记,同时担任党组书记职务。 二零零六年五月至二零零七年十月,该同志转任地方党政职务,出任浙江省余姚市委常委,并担任常务副市长。此后,于二零零七年十月至二零零八年一月,调至浙江省奉化市,任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自二零零八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正式担任奉化市委副书记、市长,全面主持市政府工作。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该同志继续在奉化市任职,升任市委书记,同时兼任宁波溪口雪窦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统筹地方发展与景区管理工作。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七年四月,调回宁波市,担任市委副秘书长。随后,于二零一七年四月至二零一八年十月,转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负责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工作。 二零一八年十月至二零一九年十月,该同志担任宁波市财政局局长,主持全市财政事务。二零一九年十月至二零二一年八月,转任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负责发展规划与改革推进工作。二零二一年八月至二零二二年二月,出任宁波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参与市政府领导工作。 二零二二年二月至二零二三年三月,该同志进入宁波市委常委班子,兼任市委秘书长,负责市委日常运转协调。二零二三年三月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调至省级部门,担任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同时兼任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局长。二零二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二四年二月,调任温州市,担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自二零二四年二月起,正式担任浙江省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全面主持市政府工作。

担任职务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温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职务任免

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在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期间,与会代表依法履行选举职责,经过规范的选举程序,张文杰同志正式当选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市长。此次选举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与组织章程,过程公开、公正,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也反映了全市人民代表的共同意愿。新任市长张文杰将肩负起带领市政府领导班子,服务温州经济社会发展与民生福祉的重要责任。

工作分工

主持并全面负责市人民政府的各项工作。在具体分工中,重点领导财政管理与审计监督等关键领域的行政事务,直接分管市财政局与市审计局,确保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使用,并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及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独立、客观的审计监督,以保障经济运行的规范性与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