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洪

人物履历

自一九七八年六月至一九八零年七月,该同志进入兖州师范学校,在师范专业进行系统学习;随后于一九八零年七月至一九八四年五月,在兖州县漕河公社担任团委副书记,并兼任党委秘书职务。一九八四年五月至一九八七年八月,调任至兖州县委办公室,继续从事秘书工作。一九八七年八月至一九九零年二月,进入兖州县纪委工作,担任纪委常委,并兼任办公室主任一职。一九九零年二月至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在兖州县(后改为市)城郊乡工作,先后担任党委副书记、乡长等职务。一九九三年十二月至一九九四年二月,出任兖州市城郊乡党委书记,同时担任乡人大主席团主席。一九九四年二月至一九九四年十一月,转任兖州市新兖镇党委书记,在此期间享受副县级干部待遇。一九九四年十一月至一九九七年一月,担任兖州市委常委,并继续兼任新兖镇党委书记;在此期间,于一九九三年六月至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参加了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的学习;随后又于一九九六年九月至一九九七年一月,进入中央党校第二十七期地厅级干部进修二班学习。 一九九七年一月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调任至梁山县,担任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一九九七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转赴嘉祥县工作,担任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党组书记等职务;在此期间,于一九九九年九月至二零零二年六月,参加了山东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的学习。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三年一月,担任嘉祥县委书记。二零零三年一月至二零零三年四月,除担任嘉祥县委书记外,同时兼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二零零三年四月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继续担任嘉祥县委书记,并兼任县委党校校长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六年五月,升任济宁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在此期间,于二零零四年三月至二零零六年一月,参加了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的学习。二零零六年五月至二零一二年二月,担任济宁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同时兼任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二零一二年二月至二零一七年二月,担任济宁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并继续兼任市国资委党委书记。自二零一七年二月起,担任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该同志亦曾担任中国共产党济宁市第十二届常务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二零一六年二月,在济宁市隆重召开的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与会代表们依法进行了投票补选工作。经过严格的选举程序,周洪同志成功当选为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开始在新的岗位上履行职责。时隔一年,即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一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在顺利完成各项预定议程后圆满闭幕。在此次重要会议上,经过大会的正式选举,周洪同志再次被任命为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肩负起参与全省财政经济领域立法、监督等相关工作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