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正值万学民案件开庭审理的日期,林之桃(任素汐 饰)与白恩宇(高伟光 饰)秉持着将罪犯绳之以法的决心,意图通过法律途径为受害者伸张正义。与此同时,李道然却试图为万学民开脱罪责,运用各种手段干扰司法视线。庭审过程中,林之桃提交了一份由六名学生共同提供的证言材料。面对这份证词,李道然与万学民却提出辩驳,声称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缺乏独立的判断能力,其言行可能受到他人不当行为的诱导。随后,李志涛向法庭呈递了在门窗附近发现的蓝色沙发残留物。该沙发具有可变形为床铺的功能,本是案件中的关键物证,但已被万学民提前处理销毁。尽管如此,残留物的存在仍能证实该沙发曾置于现场。李志涛同时提供了内衣上检测出的残留液体作为辅助证据。然而,李道然凭借其法律策略,对这些物证逐一提出质疑,试图削弱其证明力。在证物论证陷入困境的情况下,林之桃只得请出当事人小晴,让她亲自陈述当日经历。小晴回忆道,舞蹈活动结束后,万学民以给予奖励为由,要求她进入一个房间。她走入后,发现室内环境与预期截然不同。随后万学民跟进房间,并迅速将门关闭。李道然随即以咄咄逼人的询问方式向小晴发难,问题尖锐且充满诱导性,致使小晴思绪混乱,回答时显得支离破碎,难以组织连贯语言。此次庭审的结果以李道然的暂时优势告终。休庭后,林之桃目睹李道然流露出的得意神情,内心涌起强烈的愤慨;若非顾及对方身着职业装束所代表的场合约束,她几乎难以克制激烈的情绪反应。返回办公室后,累积的挫败感与无力感终于冲破克制,林之桃无法继续压抑内心的委屈与不甘,发出了低声的哭泣。她深知万学民就是案件真凶,却因对方在司法程序中的狡辩与阻挠而难以将其定罪,这种现实令她感到深切的不平。为此,她携带全部案件资料与证据寻至傅强处,希望争取再次提出抗诉的机会。但由于现有证据链条存在缺失与薄弱环节,胜诉可能性极为渺茫,傅强经过权衡,最终未予批准。情绪低落的林之桃来到弟弟经营的餐馆用餐,却始终心神不宁。林之杨敏锐察觉到姐姐的异常状态,一方面出言鼓励她重振精神,另一方面则询问此前谈及的投资款项何时能够转入自己账户。这番询问激起林之桃的恼意,她起身追打弟弟。林之杨在躲避时无意间说出“公共场合注意言行”这句话。此言却如一道闪光划过林之桃的脑海,使她猛然醒悟。她立即赶回检察院,再次找到傅强,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校园等公共场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侵害行为同样构成犯罪。她特别强调了“公共场合”这一法律要件,意图依据该条款追究万学民的刑事责任。傅强本就对万学民的所作所为深感不满,闻言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援引此项规定再次提出起诉,坚信能够以此将其定罪。 小晴因出庭作证的经历而情绪消沉,她特意向林之桃致歉,责备自己未能帮助法庭将万学民定罪。对此,林之桃以耐心态度予以宽慰,劝导她放下心理负担,鼓励她勇敢展现真实自我,不必总是过度顾虑他人感受。万学民案件随后被移交至袁家新(唐曾 饰)检察官办理。林之桃向他详尽说明了案件的诸多细节。恰在此时,李道然也来到此处。林之桃当面指斥其私下接触检察官的行为过于明目张胆,并建议袁家新深入了解李道然的为人与行事风格。万学民案件的第二次开庭审理随即展开。袁家新在庭上明确指出,万学民的行为发生在公共场合,并进一步阐释,未经许可随意进入他人使用的场所同样符合公共场合的法律界定。他当庭出示了小晴的内衣物证,其上检出的混合状态生物证据充分印证了万学民的犯罪行为。此项确凿证据使李道然难以继续提出有效辩驳。最终,案件被裁定驳回重审,再度转回林之桃承办。袁家新为此事前来寻找林之桃,表示上次接触中可能产生了某些误会。林之桃则郑重向其表达了歉意。此次案件发回重审,也为林之桃提供了寻找其他潜在受害者线索的契机。 另一方面,胡敏敏赠予陆声(刘家祎 饰)的MP3播放器已完成修复。陆声聆听其中存储的音频,耳边传来海浪的声响,仿佛瞬间将他带回昔日与敏敏共度的美好时光。忽然,音频中传出一段对话,内容为胡敏敏与一名男子的交谈录音。
扫码用手机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