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第2集剧情
第2集
在警方的询问过程中,段鸿山面对关于死者身份以及他本人为何会出现在偏远渔场的提问,始终保持着沉默。案件发生的前一日,方灵渊在梅筝的住处注意到一个鱼缸,并向梅筝询问该鱼缸是否属于她。梅筝解释称,那是江婷委托段鸿山代为照看的鱼类,而段鸿山随后又将鱼缸暂时寄放在她这里。之后,段鸿山与方灵渊一同前往看守所探望江婷。段鸿山向方灵渊提及,方灵渊过去也曾就读于三中,并询问他此前是否认识江婷。方灵渊给出了否定的回答。江婷见到两人来访,流露出烦躁的情绪,表示类似的问题已经被反复询问多次,不明白他们为何还要前来。江婷向段鸿山询问自己何时能够回家,方灵渊则指出,江婷似乎对此已有预期,难道她早已清楚自己能够获释。江婷坚称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因此理应获得自由。 方灵渊转而询问江婷是否了解段鸿山所饲养的鱼类品种。江婷表示自己并不知情。方灵渊提出质疑,认为江婷曾形容段鸿山是个细心到担心鱼类饿死或淹死的人,如此关切之下,怎会不清楚鱼的种类。方灵渊说明,这种鱼名为蓝曼龙鱼,若所处环境光线过强,会导致水温上升,进而降低水中的溶氧量,最终造成鱼类死亡。江婷则反问,鱼缸此前一直放置在阳台上,如果光线的影响如此致命,那些鱼为何还能存活。结束探望后,段鸿山等人从看守所出来,方灵渊让他们先行离开,告知自己还需前往另一个地点。 方灵渊随后找到了梅筝,此时梅筝正在水族馆工作。方灵渊直接询问梅筝,是否其实早就认识江婷,并且江婷那边的鱼正是由梅筝赠送的。梅筝回应称,此事与案件并无关联,如果方灵渊掌握确凿证据,可以直接逮捕她,而不应在此进行无端的猜疑。方灵渊告知梅筝,段鸿山目前已被举报,而举报内容恰好与梅筝相关。梅筝在离开后,前往一家酒吧饮酒。段鸿山回到家中,滢滢向他展示了一件物品。段鸿山称赞该物品相当精美,并询问滢滢是从何处获得。滢滢回答是李沐风交给她的,段鸿山随即叮嘱滢滢,今后若再与李沐风见面,必须事先告知自己。酒吧的工作人员注意到梅筝长时间独自一人坐在那里,认为时间已晚,她所等待的人恐怕不会出现。 次日清晨,滢滢醒来后发现段鸿山不见踪影,急忙找到母亲雷爽,说明段鸿山昨夜外出后一直未归。雷爽与滢滢一同前往检察院,丁一告知她们段鸿山当天并未到岗上班。雷爽表示,段鸿山向来重视对滢滢的承诺,既然答应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他的缺席极不寻常,很可能意味着失踪,因此要求丁一立即报警。方灵渊再次与梅筝会面,梅筝透露自己前一天曾约见段鸿山,但最终未能见到他。方灵渊询问梅筝约见的目的,梅筝表示自己想了解,如果她不再为江婷提供证词,江婷将会面临何种后果。方灵渊追问梅筝为何要这样做,难道她之前所见的并非真相。梅筝则反问道,难道江婷在十四年前作证时所看到的,就一定是真相吗。方灵渊由此意识到,江婷当年的证言可能曾给梅筝带来极大的困扰与痛苦。 在得知段鸿山失踪的消息后,方灵渊调取了相关监控录像进行调查,发现段鸿山最后出现的地点是一条隧道,随后便失去了踪迹。方灵渊据此找到了李沐风,询问他是否见过段鸿山。李沐风承认段鸿山在前一天下午曾来找过他,警方随后将方灵渊带回协助调查。李沐风在过程中表达了不满,认为一个人一旦犯错,是否就要永远承受怀疑。第二天,段鸿山主动投案自首,声明此事与李沐风无关,李沐风因此被释放。段鸿山被移送至看守所后,对任何问题都拒绝回答。雷爽前来探望段鸿山,指出段鸿山是遭受绑架胁迫才不得不采取行动,并承诺后续事宜将由她来处理。雷爽试图劝说段鸿山放弃对滢滢的抚养权,但段鸿山拒绝在相关文件上签字。雷爽质问段鸿山,是否想让滢滢背负杀人犯女儿的标签,段鸿山则再次重申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整个事件的发展呈现出复杂的关联与多重矛盾。从警方对段鸿山的初步讯问,到方灵渊对鱼缸细节的追查,线索逐渐指向过去的人际关系与未解的纠葛。梅筝与江婷之间似乎存在着一段被隐藏的过往,而段鸿山的失踪与后续的自首,更是将李沐风也卷入了漩涡。雷爽作为段鸿山的家人,在试图保护他的同时,也面临着关于抚养权的艰难抉择。各方对于“真相”的认知存在显著分歧,江婷坚持正当防卫的说法,梅筝则对多年前的证词提出质疑,段鸿山在自首后保持沉默,使得案件的全貌依旧笼罩在迷雾之中。调查仍在继续,每个人都基于自身的立场与所知片段采取行动,而最终的答案仍有待更多证据与信息的浮现才能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