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第8集剧情
第8集
当预定时刻来临,宫检人员阐明本次讨论的核心议题在于审视十四年前李沐风的行为,评估其是否符合提出抗诉或启动再审程序的法定条件。方灵渊指出,尽管梅筝曾提及张源出现在现场,但他目前尚未掌握能够证实此说的确凿证据。梅筝对此表示理解与知晓。听证员随即向李沐风询问,案发当时是否曾目睹张源在场,李沐风予以否认,并陈述自己对此同样感到困惑。随后,原案件承办人员对当年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复述,强调根据当时所认定的法律事实,案发现场仅存在三人。 听证员进一步追问李沐风此前是否与张源相识。李沐风答复称,二人虽就读于同一所学校,但彼此并不熟悉。此时,方灵渊出示了一份证据,乃是李沐风当年的借书卡记录。记录显示,李沐风曾借阅大量书籍,这些书籍的内容题材并无明显规律可循,但其借阅与归还的时间却呈现出一种固定模式:均为前一日借出,次日即归还。方灵渊分析认为,部分书籍的体量与深度决定了其不可能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被完整阅读,这暗示李沐风极有可能是以借书为名义,实则为了与某人会面。对于这一推断,李沐风回应称这仅是对方的猜测,并重申自己在事发前从未见过梅筝。 方灵渊继而请出了江婷。江婷在陈述中刻意提及了方灵渊过往的一段经历。方灵渊对此并未回避,他坦承了自己早年曾遭受霸凌的事实,并阐述了一种特定的霸凌者类型:这类人善于鼓动周围群体孤立特定个体。他指出,江婷当年霸凌的对象是自己,而张源施加霸凌的对象则是周林。对方灵渊而言,孤独是一种难以承受的体验,因此当张源主动接近周林,并宣称周林是自己的朋友时,周林很可能为此做出许多事情。方灵渊补充道,他曾仔细观察过周林手臂的照片,发现其手臂上覆盖着大面积的纹身。然而,这纹身并非出自周林本意,其作用在于遮盖手臂上由烟蒂烫伤留下的疤痕,而这些疤痕正是张源所为。 听证员对此提出疑问:难道仅仅因为是“朋友”,对周林而言,就足以使其甘愿付出极大代价甚至铤而走险吗?方灵渊表示,这个问题的答案,恐怕只有周林本人才能给出。他转而询问梅筝,是否早已知晓张源欺凌周林以及周林与张源之间这种扭曲的关系,但因担忧揭露此事可能导致李沐风面临更严厉的判决,故而选择了隐瞒真相,尽管周林并非案件真正的幕后主使。梅筝承认了这一点,表示自己此前确实有所察觉。 随后,时任检察官段鸿山出庭对案件进行说明。段鸿山概述,案件表面过程看似简单:周林动手殴打李沐风,李沐风随后进行反击,并使用刀具导致周林死亡。然而,若综合全部情节进行深入剖析,案情实则相当复杂。他阐释了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原则,指出法律固然肯定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享有防卫的权利,但同时也明确规定,防卫行为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则不被允许。段鸿山结合本案认为,当时周林对李沐风实施的侵害,尚未达到危及生命的程度,而李沐风动用刀具进行反击,其强度可能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此外,关于周林当时是否正在对梅筝实施不法侵害这一点,缺乏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段鸿山强调,他个人鼓励见义勇为的行为,但此类行为必须控制在合理限度之内,不能让人产生一种误解,即一旦出现问题,便可动用致命武力剥夺他人生命。 李沐风对段鸿山当年的处理方式提出质疑,认为段鸿山自认其决定代表了正义。段鸿山回应称,身处当年那个关键的抉择点,他必须做出判断,其出发点是为了避免更多人陷入类似李沐风的境地。他提及前些时日方灵渊曾对他说过的一句话:他们所经历的并非冰冷的案件,而是他人真实的人生。段鸿山感慨,十四年前的那起案件彻底改变了李沐风的人生轨迹,而如今,它也在深刻地影响着自己的人生。 经过此番听证,李沐风最终决定撤回申诉。在段鸿山离开听证场所后,他因身体不适晕厥。在随后的梦境中,段鸿山见到了李沐风。李沐风在梦中向他质问,为何同样涉及防卫情节,段鸿山当年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而自己却不能。段鸿山苏醒后,发现雷爽也在场。雷爽告知,其晕厥是由于精神长时间高度紧张,加之身体营养不良所致。 另一方面,梅筝与李沐风进行了会面。李沐风向梅筝询问隐瞒真相的原因。梅筝坦言,这是她内心深处保守的唯一秘密。会面结束后,梅筝回到家中,将一张张她与江婷往昔的亲密合影,逐一投入火盆之中,看着它们被火焰吞噬。